隔爆型防爆配电箱电气设备是指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防爆标志为“d”。其制造检验标准应符合GB3836.1-2000及GB3836.2-2000标准的要求。隔爆外壳是指能承受内部的爆炸压力,并能阻止爆炸火焰向周围环境传播的防爆外壳。
电气设备外壳的内部由于呼吸作用会进入周围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当设备产生电火花及危险高温时,将引燃壳内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形成巨大的爆破力及冲击波。一方面隔爆外壳应能承受内部的爆炸压力而不破损;另一方面隔爆外壳的接合面应能阻止爆炸火焰向壳外传播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因此隔爆外壳应有耐爆性及隔爆性两种性能。
隔爆防爆配电箱外壳的耐爆性
隔爆外壳中产生的爆炸压力受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浓度、外壳的容积及形状、点火源的位置、接合面间隙、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初始压力及温度等的影响。在低于大爆压浓度时,爆炸压力与混合物的浓度成正比;当外壳的容积增大时,其热损失相对减小,爆炸压力相对增高;就外壳的形状而言,非球型容器比球型容器的爆炸压力要低;点火位置偏离中心,其爆炸压力会下降;接合面间隙增大,爆炸压力将下降;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初始压力及温度提高,爆炸压力将增大。
隔爆型电气设备爆炸时其内部会产生0.5MPa-2.0MPa的爆压,将对壳壁产生冲击力。当外壳材质的强度不能满足要求时,造成破损,所以外壳的抗拉强度及壁厚应达到要求。
隔爆型防爆配电箱电气设备的外壳材料均用金属材质制成。常用的有钢板、铸钢、铸铝合金、铸铁等材料。当采用铸铁时,其牌号应不低于HT250;当采用铸铝时,应用抗拉强度不低于120Mpa,含镁量不低于6%的铜铝合金。当外壳容积不大于0.01升时,可采用陶瓷材料制造;当外壳容积不大于2.0升时,可采用塑料材料制造,但塑料外壳的结构强度受成型工艺及易自然老化的影响,一般用于外壳容积小于0.1升的隔爆部件。
隔爆外壳由于要承受爆压的冲击力,因此其壁厚值相对其它防爆型式的外壳要大。以铸铝壳体为例,容积不大于2.0升的外壳,壳壁厚度应在4.0-8.0mm之间,法兰厚度应在8.0-12.0mm之间;压铸铝外壳的壁厚由于致密度相对较高,其壁厚可设计得小一点。当容积大于4.0升时,须采用铸钢等黑色金属材料。
隔爆型防爆配电箱电气设备在结构设计时,要尽量避免压力重叠现象。压力重叠现象一般产生在包含两个或多个空腔以小孔形式连通的外壳内,当一个空腔引爆后,其火焰将向另一空腔传播,由于火焰的前沿面比气体传播速度要慢,另一空腔首先进行气体预压,再进行点燃爆炸,这样产生的爆压比前一个空腔高数倍,将造成壳体的严重损坏。
事实上,在同一空腔中,当电气部件安装不合理时也会产生压力重叠现象。 综上所述,外壳不宜制成以小孔连通的多空腔形式,壳内电器元件的安装也应避免将整腔分割成几个小空腔。另外,外壳三维尺寸之比不宜过大。否则壳内会产生压力重叠现象。
隔爆防爆配电箱外壳的隔爆性
由于制造、安装、维护等原因,隔爆外壳不可能是天衣无缝的整体,而是由许多个零部件组成。零件间的连接缝隙会成为壳内的爆炸产物所通过的路径,引燃周围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这些零部件的配合部分称隔爆接合面,其接合缝隙称隔爆接合面间隙。
隔爆外壳的隔爆性是建立在隔爆接合面对内部的爆炸火焰有冷却作用为理论基础的。隔爆接合面的结构应能保证熄灭间隙中的火焰,损失至少20%的热量。为此隔爆接合面的宽度L、间隙(或直径差)i、法兰至壳体内缘的距离l应符合GB3836.2
表1-表4的规定,对于ⅡC外壳的螺纹隔爆接合面应符合表5的规定。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Ra应不低于6.3微米,隔爆螺纹的精度应不低于6H/6g。为了防锈防腐,隔爆面的表面应涂204-1油脂。
隔爆接合面的结构形式有平面式、止口式、螺纹式。操纵杆和轴的配合属于圆筒式结构,它们分别应用于壳体与壳盖的接合处;壳体与操纵杆的接合处;电机轴伸与端盖的接合处;电缆或导线的引入装置与壳体的接合处;仪表及显示器窗与壳体的接合处等。对维修中不经常打开的透明件衬垫应采用金属或金属包覆的可压缩不燃材料制成,其厚度不小于2.0mm。
接合面的宽度:外壳容积小于100cm2时,不小于6.0mm;外壳容积大于100cm2时,不小于9.5mm。还有一种胶粘接合面结构。其胶粘材料应采用热稳定性能好的不燃材料。胶粘接合面的宽度:当外壳容积小于10cm2时,不小于3.0mm;当外壳容积小于100cm2时,不小于6.0mm;当外壳容积大于100cm2时,不小于10.0mm。
隔爆防爆配电箱外壳上的几个主要零部件
(1)紧固件
紧固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当壳体爆炸时,不会引起螺栓断裂。紧固件应有防锈、防松措施,以保证平面式隔爆接合面的间隙。用螺栓紧固时,若用弹簧垫圈防松,只需将弹簧垫圈压平即可,不宜拧得太紧。为了避免外力对紧固螺栓的剪切,盖和壳体接合处的外型尺寸必须一致。
为了紧固牢靠,不允许用塑料或轻合金制造螺栓和螺母,也不允许在塑料外壳上直接攻螺孔。
不透螺孔的深度应保证螺栓和螺孔紧固后,须留有大于2倍防松垫圈厚度的螺纹余量。不透螺孔的周围及底部厚度须不小于螺栓直径的三分之一,但至少有3.0mm的裕度。
工艺用透孔或结构上必须穿透外壳的螺孔,应采用圆筒式或螺纹式隔爆型结构将其堵住,外露的端头须永久性固定。
防爆配电箱联锁装置及警告牌
正常运行时会产生火花和电弧的电气设备,须设置联锁装置。联锁装置的机构应保证电源接通时壳盖不能打开;壳盖打开后,电源不能接通。
用螺栓紧固的外壳允许用警告牌代替联锁装置。警告牌内容:严禁带电开盖!
(3)透明件
透明件主要用于照明灯具的透明罩、仪表窗口、指示灯罩等部位。照明灯具的透明罩用钢化玻璃、高硼玻璃制成;仪表窗口用的透明件采用光学玻璃、钢化玻璃制成,前者透明性好,但应增加厚度;指示灯罩用的透明件采用钢化玻璃、聚碳酸酯塑料制成。以上均应能承受规定的冲击试验及耐压试验。
隔爆外壳上固定透明件的方法有胶粘式、衬垫式两种。胶粘或衬垫的宽度应符合2条有关规定的要求。
(4)引入装置
引入装置是电缆或导线进出电气设备的防爆部件。按其结构分有橡胶密封圈式、填料密封式、带螺纹的电缆引入方式之分。
橡胶密封圈式引入装置是用压紧螺母将橡胶密封圈抱紧电缆或导线,同时挤实引入装置的内孔,达到致密效果。为了达到防爆要求,规定了密封圈的非压缩轴向长度:对同一外径,多层内孔的密封圈,当圆形电缆直径不大于20mm,非圆形电缆截面周长不大于60mm时,小为20mm;当圆形电缆直径大于20mm,非圆型电缆截面周长大于60mm时,小为25mm。
对同一外径,只有一个内孔的密封圈,其密封圈的非压缩轴向长度:当外壳容积小于0.1升时,小为10mm;当外壳容积大于0.1升时,小为16mm;对ⅡC类容积大于2.0升的隔爆外壳,密封圈的非压缩轴向长度应符合多层内孔密封圈的有关规定。
密封圈的压紧件有压紧螺母式及压盘式两种结构,均用金属材料制成。当圆形电缆直径大于20mm时,压紧件应有防拔脱机构。
填料密封式引入装置是在引入装置内充填热固性混合填料,其小轴向长度应为20mm。填料密封盒内贯通的电缆芯线数应符合说明书要求,并保证沿密封长度20mm各点上至少有20%的横截面积有填料填充。
带螺纹的电缆引入装置的隔爆螺纹至少有6扣螺纹,并至少有8mm长度。
(5)衬垫
隔爆外壳上的衬垫有两种形式:防爆用的衬垫,应采用金属或金属包覆的可压缩不燃材料;防护用的衬垫,应采用橡胶或塑料的可压缩不燃材料,且不能计算在隔爆接合面内。
(6)防爆配电箱接线盒
有电火花及危险高温的电气设备应设置接线盒,构成间接引入方式。接线盒应有足够的尺寸便于设备的连线,电气连接件的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应符合增安型的要求。
如果电缆封入主外壳内,则外壳外部的电缆长度至少应为1.0m。
(7)接地连接件
为安装方便,隔爆外壳上的接地连接件有内、外之分,连接件的尺寸应压紧4.0mm2铜芯线,并有防松、防腐措施。金属管布线及双重绝缘的电气设备可不设接地连接件。
(8)铭牌
铭牌是隔爆型电气设备标志及电气参数的承诺。其内容有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或功率、防爆标志、防爆合格证号、出厂日期或编号、制造厂名等。
4.隔爆型防爆配电箱电气设备的评估
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外壳能保证内部引燃爆炸后不会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其安全程度较高,可用于1区、2区爆炸性气体危险环境。但内部爆炸会损坏电气部件,造成工艺装置的停产,所以对重要的工艺装置所配置的电气设备不能采用隔爆型电气设备。
此外,在设计隔爆外壳时因考虑其耐爆性及隔爆性,所以会造成隔爆外壳的结构尺寸大、重量重。用户安装时要注意机架的固定。